广东工业用水水效达标减税政策正式落地,减征 20%!这一政策的实施,对广东工业用水领域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减税,鼓励企业加大对水效提升的投入,推动工业用水的节约和循环利用。企业在达到水效标准后,可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降低用水成本,提升经济效益。同时,也促进了工业企业的绿色发展,减少水资源浪费,为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这一政策的落地,将引领广东工业用水向高效、环保的方向发展。
近日,广东省水利厅、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联合公布2024年度工业用水效率达到国家用水定额先进值的企业名单,阳江核电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榜上有名,将可享受2025年度水资源税减征20%的优惠,预计合计可减免税额约80万元。此举标志着水资源费改税后,广东工业用水效率达到国家用水定额先进值享受减税政策正式落地。
2024年12月1日起,水资源费改税试点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为全面落实《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省税务局牵头制定全省落实水资源费改税的具体措施,省水利厅牵头制定《广东省工业用水效率达到国家用水定额先进值纳税人认定工作指引(试行)》。经企业自主申报、主管部门审核、专家评审及公示等程序,最终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中山嘉明电力有限公司、阳江核电有限公司、中山永发纸业有限公司成为广东省首批拥有2025年度水资源税减征资格的4家企业。
水资源费改税试点和优惠减征政策,是贯彻落实“四水四定”要求,促进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推动经济社会绿色转型的重要举措。通过对工业用水效率达到国家先进值的企业减征税款,形成正向激励,促进节约用水,同时也以“真金白银”为企业减税降负,实现“节水”与“节税”双赢,形成“减税降负-水效提升-绿色发展”的闭环。
在广东,这样的政策导向正在纳税人中产生积极的正面引导效应。以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为例,通过数据化、智能化的水系统全流程集中管控平台,实现海水、雨水、地表水三种水源的综合利用,实现废水100%处理、98%厂内回用,使用MVR(机械式蒸汽再压缩技术)将达标排海的废水制成工业盐,“三滴水 一粒盐 水集控”让每一滴水都实现可循环利用,吨钢耗新水量达到国际领先水平。中山嘉明电力有限公司将生产废水分类收集并进行深度处理后,回用于厂区工业用水系统,部分用于厂区绿化浇灌。新一代巡检机器狗拓宽巡检覆盖范围,慧眼系统持续不断收集设备运行数据,利用先进的图像识别技术和智能算法,及时精准识别跑冒滴漏等异常现象,有效避免水资源隐性浪费,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
接下来,省水利厅将持续加强与财政、税务等部门协作,服务指导更多企业加快实施工业节水改造,提升工业用水效率,增强节水意识和动力,进一步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安全利用,推动全省经济社会绿色转型。
文|记者 胡彦 通讯员 粤水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