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广州市政府发布通告,正式启动第四轮综合交通调查。本次调查依据《广州市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第九条“市人民政府应当指定有关部门每五年组织开展一次综合交通调查”的规定,定于2026年7月至10月在市辖11区范围内开展,旨在科学掌握居民出行及货物运输特征,提高城市交通治理水平。
本次调查由广州市政府统一领导,成立市级综合交通调查工作专班及办公室,负责调查的组织实施,涉及居民出行调查、港口航运调查、都市圈交通特征调查、货运物流空间组织调查和电动自行车专项调查五大板块。

其中,居民出行调查覆盖全市11区,抽样率1.0%、涉及8.2万户,调查对象覆盖各家庭6周岁以上全体人员,包含常住人员和暂住人员。全面调查了解居民出行目的、方式、时段、痛点,为住房、就业、公服设施的配置提供数据支撑。
港口航运调查面向港口、船舶、航运服务等相关单位及从业主体开展调研,全面摸查全市港口货源分布、货物转运模式等核心底数,支撑海洋强市建设。都市圈交通特征调查聚焦大湾区协同,针对跨城人员摸查跨城通勤模式、时耗与痛点,为强化广州核心城市辐射带动能力等提供量化数据支撑。
货运物流空间组织调查聚焦全市产业物流发展需求,面向物流企业、货主企业等开展专项数据采集,摸查货物流动脉络、运输运行规律,支撑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电动自行车专项调查将对广大市民群体及快递从业人员进行调查,系统掌握车辆使用、停放等需求特征,为电动自行车交通治理等提供数据支撑。
本次调查分阶段推进,2026年7月至8月开展货运物流空间组织调查、港口航运调查、电动自行车专项调查,9月7日至9月28日期间每日18:00-21:30开展居民入户调查,9月底前完成都市圈交通特征调查。
通告明确,调查对象应依法配合调查工作,所有信息严格保密、绝不外泄。调查成果将作为今后城市交通规划、决策、建设和管理的重要依据。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0月31日。
文|记者 董鹏程 通讯员 穗规资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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