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检察院原检察长王天鸿被开除党籍,这彰显了党纪国法的严肃性。他背离党的宗旨,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给司法系统带来恶劣影响。开除党籍是对其违法违纪行为的严厉惩处,维护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向社会传递了反腐倡廉的坚定决心。这也提醒广大公职人员要时刻牢记初心使命,严守纪律底线,依法履职,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社会环境。
日前,经广东省委批准,广东省纪委监委对茂名市人民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天鸿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天鸿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权为亲属在职工录用方面谋利;毫无纪法底线,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案件处理、财产执行、工程承接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退休后仍不知止。
王天鸿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广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天鸿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相应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 | 南粤清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