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联合发布公告,宣布自2027年1月1日起,将取消节能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政策,同时取消对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免征车船税政策。这一调整意味着,从2027年起,上述车型将需按规定缴纳车船税。不过,纯电动乘用车和燃料电池乘用车由于没有排气量,不属于车船税法规定的征税范围,因此不受此次政策调整影响,将继续免征车船税。
自2012年以来,我国对符合标准的节能汽车和新能源汽车实施了车船税优惠政策,以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促进节能减排。但随着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快速发展和保有量的迅速增长,车船税优惠政策带来的税收公平和税收调节作用问题日益显现,因此退出车船税支持政策的必要性不断增强。业内人士指出,车船税税额并不高,以排气量为1.5升的乘用车为例,北京市车船税额为420元,上海市、广东省为300元。此次政策调整有利于税收公平和引导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