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第十四批群众举报件173件(来电42件,来信131件),列为重点件17件。涉及大气54件、水36件、噪声31件、固废23件、生态15件、海洋2件、其他污染13件。
其中,广州38件,深圳10件,珠海5件,汕头4件,佛山10件,韶关4件,河源5件,梅州5件,惠州11件,汕尾5件,东莞6件,中山9件,江门6件,阳江4件,湛江18件,茂名5件,肇庆15件,清远6件,潮州3件,揭阳6件,云浮2件。
当日,上述群众举报件已全部转有关地市、单位办理。
文|记者 许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