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广东惠州市惠城区小金口街道金润小区的陈先生在社交平台反映,因小区内实施的地下管网改造工程施工管理不当,现场不仅坑坑洼洼、遍地淤泥,还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围挡、夜间警示灯等基本防护设施,导致其深夜在施工路段不慎滑倒,造成左手骨折。目前,施工方已先行垫付5000元治疗费用,正在沟通落实后续赔偿事宜。

社交平台截图
据了解,小金口街道金润小区目前正在实施的项目是惠州市中心城区地下管网系统提升工程第二批(小金口片区)(一期),业主单位为小金口街道办事处,施工单位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羊城晚报“记者帮”联系到小金口街道办事处,该街道有关负责人回应称,街道收到相关情况后,第一时间组织施工单位与当事人陈先生了解情况,经核实,事发当晚辖区雨势较大,降雨后路面湿滑,陈先生深夜在砂石回填路段不慎滑倒。随后陈先生到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就医,CT检查结果为左手左尺骨冠突骨折,并在诊断后先行回家观察治疗。其家属第二天找到现场施工员反映陈先生摔倒一事,施工单位高度重视,3次上门慰问并沟通协商意见。
“施工单位事后多次上门慰问、沟通,但陈先生与施工单位协商25万元后续赔偿费用,双方未能达成一致,矛盾未能及时化解。”小金口街道办事处有关负责人表示,为切实化解纠纷,保障群众权益,街道办于4月7日、8日牵头组织街道司法、信访部门,就该事件约涉事双方到街道信访办协调沟通处理。经过耐心协商,双方最终达成初步处理意见:一是由施工方先行垫付5000元作为治疗费用,助力当事人及时就医;二是由工程项目部依规申报工程险,后续赔偿事宜待保险公司核定后再行进一步沟通落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他人损害,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有法律人士表示,此类人身损害赔偿需依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等级等综合计算,双方可通过司法调解或第三方鉴定确定合理数额。
与此同时,该事件发生后,小金口街道已约谈施工单位,并督促其对施工现场进行整改。4月9日,“记者帮”前往金润小区施工现场,发现施工路段已增设相应警示标识,并设置了醒目的红色围挡。同时了解到,金润小区施工段已完成管道铺设,目前属于回填夯实阶段,因该路段是主要通行路段,为不影响周边群众和企业出行,路面已回填砂石恢复通行,待沉降完成后再恢复混泥土路面,计划4月16日恢复全部路面。


施工路段现已增设相应警示标识
“此次事件发生后,街道举一反三,全面强化项目安全管控与文明施工管理,坚决杜绝此类安全隐患。”小金口街道办事处有关负责人表示,街道下来将严格督促施工、监理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开展施工安全自查自纠。“此外,街道将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监督牌,建立群众监督受理机制,及时倾听群众诉求、回应群众关切,全力保障民生工程安全有序推进。”
记者短评
民生工程本是利民好事,但施工期间的安全管理不能成为“盲区”。无论责任如何划分,施工单位在人员密集的小区路段作业,理应对夜间、雨天等特殊条件下的通行安全给予充分保障。此次事件也提醒相关部门:工程推进不能以牺牲居民安全为代价,事前预防远比事后协调更重要。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金羊网
记者 | 杨锦强